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
国资厅发改革〔2012〕42号
关于成立中央企业管理提升
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中央企业:
为加强对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的组织和领导,国资委决定成立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
导小组)。现通知如下:
组 长:王 勇 国资委主任、党委书记
副 组 长:邵 宁 国资委副主任、党委副书记
姜志刚 国资委副主任、党委委员
总协调人:郭建新 国资委副秘书长
成 员:王选文 国资委办公厅主任
沈 莹 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局长
白英姿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
刘南昌 国资委综合局局长
庄树新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局长
宋亚晨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局长
卢卫东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局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国资委企业改革局,负责具体指导中央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,承担领导小
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企业改革局局长白英姿兼任。
附件: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
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
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
附件
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
电话:010-63192486 李 军
63193091 王海涛
63193135 张凌慧
63192815 杨 杰
63193198 熊小彤
传真:010-63193750
邮箱:glts@sasac.gov.cn